贵阳学院户外悬挂横幅标语的规定

发布日期:2012-09-21  作者: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户外横幅标语的统一管理,创建一个美观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,现对我校户外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的管理作如下规定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
  一、学院级的大型活动,重要接待、重大成就展示,以及各基层单位承办的重要活动方可悬挂横幅。

  二、校党委宣传部或由宣传部指定部门负责横幅内容、悬挂地点、悬挂时间的审批,需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申请。

  三、横幅经审核同意后,方可悬挂。

  四、悬挂横幅的内容必须健康向上,格调文雅。用字必须规范,横幅的布质应该美丽新颖。

  五、横幅悬挂时间原则上一般为25天,到期自行拆除,如悬挂期间有破损即时拆除。

  七、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悬挂的横幅或影响校容校貌的横幅,一律责成相关单位予以拆除。

  八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











贵阳学院党委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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